产权证上标注房屋面积与卖方所称面积不符,余款没付、房价上涨,买卖双方产生分歧。经过法院调解,在房屋买卖8年后,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 2000年3月8日,辽阳市的韩某和袁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两人约定:袁某将位于辽阳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教学楼附近的一处一楼住宅卖给韩某,房屋面积为65平方米,价格为13万元人民币。韩某先交付袁某6万元,剩余的7万元等袁某将房证交给韩某后一次性付清。 2003年9月13日,袁某取来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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