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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qq.com 闲侃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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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 11 Jan 2008 06:

    
跟官家打交道,吃亏受气总是老百姓!


郑根岭


今天挤时间办了不少车事:上车险、交罚款、缴纳养路费和车船税,一下子扔出去了六千多元,让人着实心疼,同时感叹这汽车真是高消费(还没算停车费、修理费、折旧费和不断上涨的油价呢)!
交车船税的时候,农行柜台业务员说去年的还没交,我记不得了,表示奇怪,对方解释说是因为金额调整(由200元提高到480元)举棋不定、久拖不下的缘故,并说应该是10月份缴纳,我交得晚了,要收滞纳金。我问了一下“滞纳”多少钱,才1.68元,我心想这么少,也许是采纳了广大司机意见以月为单位超低收取吧,于是就爽快地说“收就收呗”。
本来下午我已经来过办公楼下不远处的这家农行,排了半个多小时的队,快到跟前了,单位开会时间也快到了,就匆匆忙忙先去开会,开完了会又回来取号排队。由于缴了养路费车船税后,还要去交通支队交罚款,实在耽误不起时间,真巴不得快一点呢,所以就不求甚解,也没看票据就赶忙转移阵地“送钱”去了。
晚上回到家整理今天得来的诸多票据,才发现这车船税滞纳金根本不是两个多月的,而是7个工作日的,算起来每天合0.24元。说起来还是不算多,可我又想到:晚缴了车船税和养路费,这官家就要不客气地按天数收取滞纳金,而我们老百姓在一年之初甚至在去年年底就提前交了,为什么一分钱都不优惠呢?
我知道大多数司机都和我同样心理,怕月月交麻烦,提前交全年省心,可那么多钱被交管或税务部门提前收取,放在银行也会产生不少利息的,而这利息若像现在这样被交管部门或税务部门据为己有,显然是不当得利,按道理理应返还给提前缴纳税费的司机。
单方面收滞纳金、提前交全年养路费和车船税却不优惠,明摆着是政府部门以公权力之名欺凌老百姓!
好在全国不少地方都意识到了这种不合理逻辑和无理做法,纷纷对提前包缴全年、半年养路费的司机给予优惠,少收1-3个月的金额或20%-25%。因此我就想不通,其他省市至少如河北、江苏、山东、广东、河南、江西、黑龙江等省市不少地方都这样做了,交通部有关文件也允许(只是规定“累计优惠征收幅度不得超过应缴全费的25%”),可偏偏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就不行呢?难道说只有北京坚持原则不妥协,甘当“铁公鸡”,能为国家多收一元是一元?可问题是,北京每年收那么多养路费(按300万辆乘以1320元计算,多达400亿元),具体都用到了哪里,有没有真正做到“以路养路、专款专用”呢?一个好的政府、好的制度,对从老百姓手里收上来的任何税费的使用,都应该公开透明,除非某些属于国家机密(也要有制度和机制防止假冒)。
冷不防又看到20天前的一则旧闻《养路费证遗失须登报声明》,北京市养路费征稽处副处长李公科煞有介事,实际上是在冒傻气找骂。目前的养路费凭证本来就容易丢失、损毁,这些“有司”不思改进,却反说什么“如果车主丢失养路费证,必须自费登报声明作废,才能补领新证,这项新规有望在明年初施行”,大家听听,这是“执政为民”的政府公务员应该说的话吗?既然养路费凭证上印有“必须随车携带”,那为什么不改变一下“款式”,比如采用一次性不干胶贴直接贴到车上了事呢?(其实我对前车窗贴那么多“勋章”特别反感,但有关部门又没有别的好办法,只好将就了。)
道理一论话就长。本来还想说说交通违章罚款的事,可眼看着篇幅超过一千字了,太累博友眼神了,还是另文再谈吧。
唉,跟官家打交道,吃亏受气的总是老百姓!一声叹息……

2008年1月9日星期三22:45:15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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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证遗失须登报声明
北京拟上调车船税征集意见遭多数市民反对--经济--人民网
交通部通知规范养路费征收标准 执行新缴费时间_公路_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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